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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打击制售假药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本报讯(通讯员 张苗苗 麻奥迪)将几种止痛药、激素类药粉碎后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灌装,一颗颗白色的“风湿灵胶囊”摇身一变成了包治百病的“祖传秘方”,而实际上这是李某自制的假药。近日,经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伙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李某、王某支付赔偿金3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可治疗颈肩腰腿疼等疾病。”“具有止疼作用。”……李某在其卫生室及微信朋友圈宣称“风湿灵胶囊”是“祖传秘方”,对以上病症有明确疗效。经查,李某购进止痛药、激素类药品,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自制“风湿灵胶囊”,而王某在此过程中提供灌装、送货、邮寄等帮助。
  没有批准文号,没有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尽管“风湿灵胶囊”诸多地方不符合正规药品要求,但仍有不少人对这款治疗颈肩腰腿疼的“神药”信以为真,该药一度销往上蔡、汝南、新蔡等5个县区。
  之后,不少服用过“风湿灵胶囊”的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李某向前来投诉的患者解释:“每个人体质不同,药品成分较好,功效较强,服用了或多或少会出现不良反应,过段时间症状就会缓解。”
  该院针对涉案药品是否对不特定消费者造成侵害、损害公共利益的争议,邀请县人民医院专家参与办案,县人民医院的王医生表示,李某随意配比的药中含有的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成分,长期服用会造成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消费者服药后误以为病情好转,会延误治疗,且该药品销售范围广泛,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今年3月20日,群众举报有人制卖假药,经检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李某自制的药物认定为假药,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王某制售假药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通过内部协调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由于李某、王某制售假药的行为跨越了2019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实施的节点,办案组在采取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双管齐下”办案方式的同时,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建议县人民法院按涉案金额的3倍追究李某、王某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从严处理制售假药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切实体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