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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十年“亮剑”护民生
——市市场监管局“两品一械”监管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赵红梅 通讯员 王晋才
  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近年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格“两品一械”监管执法,连续10年被省药监局评定为优秀等级,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被国家药监局确定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联系单位”,为推动驻马店市“中国药谷”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防”为根本,坚持“三项排查”。推行“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稽查办案”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把安全风险排查放在首位。在药品安全排查方面,将全市2700家零售药店和5100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追溯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全市1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247家疫苗接种点及较大的私立医院进行重点排查。在化妆品安全排查方面,先后组织开展了“一号多用”和“靓盾1号、2号”专项行动,着力加强美容、美发、美甲、美妆等机构的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先后检查“四美”机构3000多家,抽查产品2186批次。在医疗器械安全排查方面,对全市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先后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有效防患了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严”字当头,创新“两个衔接”。突出大案要案办理,依法严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创新“行刑衔接”。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驻马店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衔接工作指南(试行)》等制度,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配合,适时成立联合专案组,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创新“行纪衔接”。积极探索“监督协作”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案不接及涉嫌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两个衔接”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大案要案的办理。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查办“两品一械”案件1269起,仅今年上半年就移送公安机关大案要案5起,其中查办的一起涉嫌销售假劣A型肉毒素毒性药品案,涉及10多个省,当事人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专”出水平,夯实“三个保障”。夯实“能力保障”。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骨干轮流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培训,传授执法办案技巧等业务技能。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连续七年举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技能“大比武”,先后有19名基层执法人员荣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章”、68人荣获“驻马店技术能手”称号。夯实“制度保障”。创新推行案件讨论制度,从案件的办理程序、案件定性及自由裁量权是否得当等,组织开展讨论及二次讨论,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夯实作风保障。以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契机,坚持推行柔性执法和上门以案说法,对一般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减轻或免于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