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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9日
参与立法接地气 公正司法润民心
——汝南县人民法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 林 闯
  近日,在汝南县老君庙镇闫寨村,村干部、村民代表围坐在一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热烈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时不时为一个法律术语是否修改争论得面红耳赤。
  在讨论会现场,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法信息采集员蒋雷阳一边和大家交流心得,一边认真记录村民的建议,并将这些宝贵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上报。
  2022年5月,汝南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2023年11月,被确定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省法检系统一家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该院充分发挥察民意、聚民智、连民心的立法“直通车”作用,深入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法院实践,把司法审判与联系点立法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全力打造和建设具有特色的高质量基层立法联系点。
  完善机制 确保民意畅通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卓有成效,必须有完善的制度机制,才能畅通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架好党和群众间的连心桥。
  该院坚持把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任组长的高规格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党组成员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沟通联络组、宣传报道组、信息采集组、后勤保障组和1个法律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立法信息采集网络建设,在机关各庭室和各派驻法庭设立了16个立法信息采集点,抽调16名法律知识扎实、积极性高、有开创性思维的年轻干警担任立法信息采集员,辐射全县18个乡镇(街道)和285个村(社区),形成了乡、庭、院三位一体的信息采集体系,以点带面搜集立法意见和建议,让立法机关汇聚民意畅通无阻。
  优化工作流程,从任务接收、方案制订、意见征集、意见整理、意见上报、意见反馈、资料归档,保障工作规范有序。
  “基层立法联系点既为群众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畅通、有效的渠道,也让我们在参与意见和建议征集工作中,加深了对立法精神与法律条文的理解,提升了能动履职能力,有力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肖萌菊说。
  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聘任的立法专家,肖萌菊在完成审判工作外,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征集座谈会,所提意见和建议得到立法机关的充分认可。2022年,肖萌菊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所提1条建议被采纳;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7条建议,2条被采纳……
  至目前,该院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34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征集任务,共上报意见和建议416条,有11条写入国家法律、17条写入省法规,先后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先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工作先进单位”。
  注重质量 实现民智直通
  近日,该院邀请县司法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向大家征求《河南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前期搜集的20多条建议进行讨论。
  像这样的座谈会、交流会、法官专业会,该院经常召开,有效加强了大家对法律法规草案的理解和把握,为提出高质量、接地气的意见和建议创造了条件。
  2022年11月,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俊和蒋雷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意见征集座谈会上对“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中是否增加“高效”二字进行了激烈争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条增加“高效”二字的建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全国人大,被写入国家法律。
  “行政复议是化解官民矛盾的重要途径,由于诉讼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必须强调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效率,尽快给当事人复议结果,这是民心所向。”在谈到这条修改建议的初衷时,林俊表示。
  另外,林俊结合多年办理弱势妇女权益案件的工作经验,提出增加对弱势妇女群体的特别保护的建议,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采纳。
  肖女士是一名离异外嫁女,与所在村委因土地拆迁发生纠纷。老君庙人民法庭副庭长、立法信息员彭永梅办理完该案后,结合基层审判工作,归纳总结多起外嫁女土地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提出增加不得侵害离婚妇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权益的建议,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采纳。这是承办法官保护农村外嫁女权益的职责所在,也是该院扎实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现立法与司法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在谈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时,该院立法联络员左龙飞说:“对原本法律条文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总担心画蛇添足,没想到有很多建议被采纳了,也收到了市人大的多封建言感谢信,群众的呼声能直达最高立法机关,充分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贴近群众 做到民心相通
  该院在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扎根基层,倾听群众心声,加强群众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走出去”。组织法官干警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广泛深入基层,真实了解群众立法诉求和心声。
  “请进来”。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委员等通过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方式,主动宣传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广泛搜集社情民意,“原汁原味”地反馈给立法机关。
  立法信息采集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帮助群众更好理解法律,从而为征求意见奠定基础。这是该院在民意征集过程中的又一典型经验。
  蒋雷阳在闫寨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时,该村治安主任、人民调解员王永琪对修订草案第九条“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加强调解工作,注重教育和疏导,促进化解矛盾纠纷”质疑,认为“促进化解矛盾纠纷”强调的是过程而非结果,应该修改为“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这样突出了在办理治安案件中通过加强调解工作,注重教育和疏导这种方法,从而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这样一个良好结果。
  与群众交心,深入探讨法条修改的价值意义,在搜集立法意见的同时,又能妥善处理社情民意,让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入社会治理,成为了该院立法信息采集员开展工作的金钥匙。
  该院把服务立法与宣传普法相结合,借助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创新“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使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的过程。
  立法信息采集员利用庭审、下乡办案等时机,入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问卷调查,让群众对修订法律法规充分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该院法官将巡回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并以案释法,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活力。
  “我们将牢记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重托,持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和使用立法‘直通车’平台,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法院的实践,为国家和省、市的立法贡献力量。”肖萌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