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2日
市民中心人防办政务服务窗口
强化责任意识 履行人防义务
  本报讯 近日,市民中心人防办政务服务窗口、市人防防护体系技术和保障中心有关人员来到高新区管委会,同高新区9家未履行人防义务的工业项目企业负责人召开工业项目人防施工手续办理工作推进会。
  会上,市民中心人防办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向9家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人防法律法规以及工业项目企业参与人防建设的重大意义。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而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及其地面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平时利用人防工程的工业项目不得影响其防空功能。工业项目参与人防建设有利于人防整体防护能力的提高。
  市人防防护体系技术和保障中心人员介绍,工业项目人防工程备案时,建设单位需要提交相关资料,人防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登记并审核。建设单位根据要求,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人防工程设计。设计完成后,需要提交设计方案,建设单位根据审批的人防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然后发放《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
  会议针对未履行人防义务的工业项目企业提出办理《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的时间节点,对办理人防施工手续作出详细解释和要求,并解答了与会企业提出的工业项目办理人防施工许可的相关细节和具体程序。
  会议指出,人防教育是全社会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要认识到工业项目参与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各工业项目企业要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履行人防义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共同为我市人防事业作出贡献。
  (马国省 邱昊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