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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1日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告
  刘 成 威 ( 身 份 证 号 码412822197808156211)先生:
  因你自2024年7月5日起未办理任何请假/离职手续,且在收到公司两次要求上班通知的情况下仍未上班工作,无故旷工3天以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公司《考勤、请休假管理规定》第2条第2.2项规定: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到7天(含7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自2024年7月18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已通知你收到信息3天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但你仍未前往公司办理任何手续。特此公告。
  河南乐山电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