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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3日
“我为营商代言”案例、征文、短视频征集活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葛培文 李 琦)7月1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深入开展“我为营商代言”活动,全力打造“宜商驻马店”品牌,以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驻马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营商办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开展“我为营商代言”案例、征文、短视频征集活动。
  征集活动主题:案例重点围绕2023年以来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行政执法、社会信用、服务企业等方面内容,从小切口入手,对标先进地市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典型案例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先进性;征文可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领域工作实际,讲故事、写心得、谈感悟,也可提建议、提对策。体裁不限,字数在1500字左右,要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表达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时代性。
  征集短视频作品:作品要紧紧围绕各县区、各单位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展现“我为营商代言”的精神风貌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成果;作品形态不限,使用专业摄制或移动设备拍摄均可。鼓励充分利用创意VLOG、快闪、微短剧、纪录片、专题片等形式,利用声画、剪辑技巧、特效等技术手段呈现作品内容;作品需采用 mp4、avi等格式,分辨率应高于1080P(1920×1080),视频帧率高于25fps,画面清晰稳定、连贯,色彩自然,无跳、闪、漏现象,视频声音与画面同步,有字幕,有完整的片头片尾,时长1分钟至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4人及以内)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征集活动须知:征文、短视频须为原创,且未在其他报刊、微信、网站发表;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电子邮箱zm-dysb@126.com,并在主题中标明“我为营商代言”字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对各单位报送的典型案例、征文、短视频中较为优秀的,市发改委将专题推送国家发改委中宏网、“营商河南”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单位,其他的将陆续在“驻马店营商”微信公众号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