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员工假期与考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一年内连续旷工达七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达十五个工作日的,公司给予其开除处分。公司员工李林波自2023年4月起旷工至今,公司已通过各种方式多次通知其按时到岗上班,但李林波至今未到公司履行员工到岗义务,并且公司多次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其不予理会。现根据劳动法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与李林波解除劳动合同,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