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代廷伟 本报见习记者 徐小防 通讯员 郭婉晴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将做实领导包案、公开听证、一体履职融入矛盾纠纷化解中,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领导包案+联动化解 推动高位治理
落实首办责任。该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对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立案监督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建工作专班。成立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内的工作专班,及时就信访案件研究工作思路,逐案制订化解方案,并就是否举行上门听证、是否需要带案下访、是否聘请第三方协助化解进行细化分析,包案领导通过调阅案卷、听取意见、实地走访、主持听证等方式把法讲透、把理辨明,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关键作用。坚持案结事了。充分发挥院领导在内部合作、资源调动、部门联动等方面的优势,全方位多角度使群众诉求得到合理解决。该院负责人带头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重点听取人大代表关于就业、医疗等领域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听证+实质化解 实现定分止争
主动转变司法理念,做到请进来。聘请20多名社会各界群众组建听证员库,全面推行信访案件公开听证,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第三方参与,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促进司法办案、检察听证、矛盾化解一体推进。积极探索上门听证,做到走出去。深入基层,直面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源头化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做到稳得住。对尚未化解的重复信访积案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案压实包案化解责任,积极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信访积案并做好后续跟踪稳控工作。
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农业机械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时,该院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员针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有无社会危险性、农业机械驾驶资质对危害结果产生的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是否实质化解等焦点、难点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并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否需要继续羁押发表了不同的听证意见和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体履职+多元化解 传递检察温情
横向一体化,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发力。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主动排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线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开展救助,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案时间,实现检察环节应救尽救。
内外共协作,实现信息互通打破救助壁垒。形成“两个机制”,与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会签实施意见,推动救助线索来源多元化,并就落实线索移送、救助衔接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的衔接融合。
救助解民忧,将单一救助升级为多元救助。深化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需要继续帮扶的信访群众,及时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手段,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实现“事心双解”。
采取“公益服务乡村治理+刑事不起诉+行刑衔接”模式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开设乡村公益服务项目5项,参与乡村公益服务35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42人。
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26次,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协同设立法律咨询平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多人次,引导群众合理维权10多次,切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以村(居)法律顾问为依托,制订针对性法治宣传方案,不定时列席“两委”会议,及时了解农村潜在矛盾纠纷,提高村民主动依法探寻矛盾纠纷解决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