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锟 通讯员 邓 立
202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紧盯项目资金,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严查乡村振兴领域风腐问题。5月26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强化政治担当 提升站位抓部署
突出政治监督。市纪委常委会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谋划专项整治工作,并把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政治监督重点事项清单,推动专项整治高质量推进。注重示范带动。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村和包案督办制度,选取10个县区的10个村社作为班子成员的联系点,共调研走访22次,督促解决问题35个;对10起案件包案督办,已办结9起,处理处分13人,留置1人。
聚力协调联动。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任组长、20个市直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建立“单月报告、双月督导、季度调度”工作机制,各县区均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形成横向协调、上下协同、贯通联动的工作格局,凝聚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重点抓整治
开展重点项目抽查。围绕项目运转、解决就业、经济效益、项目分红等方面,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市4199个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作用发挥情况开展大排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使用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由市纪委监委抽查,低于100万元的由县区纪委监委抽查,共抽查重点项目443个,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55个。实施“三资”提级监管。结合集体经济体量、工程项目、债务规模、信访问题等要素,按照“乡提名、县把关、市审定”的原则,从全市选取276个村社作为“三资”提级监管对象,通过重点人员提级管理、日常监督提级开展、权力运行提级规范、问题线索提级办理、专项整治提级实施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难题。共开展督导检查330次,发现问题124个,推动解决问题122个。
加强重点事项监督。围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帮扶政策落实和惠农惠民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全市32万城乡低保对象、5.1万城乡特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通过建立同步介入、逐案筛查、线索移交等协调联动机制,接收公安机关移交“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93件,已办结69件,处理处分56人。
做实日常监督 细化措施抓推进
坚持开门整治。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和“清风驻马店”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举报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4起,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严格督导检查。印发日常督导工作方案,围绕“五盯五看”,列出29条具体清单,强化“室组”“室地”联动监督,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见效。共开展督导检查40多次,推动解决问题32个。强化线索办理。开展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排查梳理的72件未办结和320件新受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限期办结;对2021年以来已办结的224件线索全部进行复核,发现并整改问题21个。全市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52起,处分5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