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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改革吹东风 创新逐新梦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改革创新侧记
  不动产可以“带押过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创新和进步。近期,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各地纷纷出台稳定发展房地产业措施,将不动产“带押过户”作为减交易环节、降交易成本、松解市场的手段予以推出。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于2023年5月出台“带押过户”政策并成功办理了业务。
  案例简介
  2023年3月份,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召开“带押过户”业务推进会,讨论在中心城区试行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随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起草了《驻马店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操作规程(试行)》,报请司法局审核把关后,发布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经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不动产“带押过户”有了政策依据、收件标准和办理流程。随后,中心成本办理了第一例“带押过户”业务,标志着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成功落地,为全面推行该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创新做法
  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下,卖家需要先筹集资金结清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办理交易过户,然后再由买家申请贷款,对房子进行再次抵押。手续烦琐、交易时间长、风险和交易成本较高,成为不动产登记的一大痛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和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起草了《驻马店市存量房“带押过户”操作规程(试行)》,报请市司法局审核把关后,经公开征求意见和集体讨论,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予以发布执行。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带押过户”操作流程、收取材料等以文件的形式固化下来,企业或群众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创新成果
  “带押过户”省时、省力、省心。“带押过户”业务开通后,一次申请即可将抵押注销、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全部办结,买卖双方办事都省时、省力、省心,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实现了“不垫钱、不来回跑,省钱、省时还省心”,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
  “带押过户”便民利民惠民。一是存量房“带押过户”是一项便利市民的重要举措,无需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服务,因此不产生额外需要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居民的交易成本。二是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提高效率。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及抵押权设立登记业务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口办理,共性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实现一站式办理。“带押过户”新政实施后,购房者买卖双方只跑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同一窗口办理、一次性办结,无需先归还原来的房贷,即可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的房贷等全流程。三是办理过程无需公证、担保,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带押过户”为存量房交易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带押过户”政策的落地,既减轻了买卖双方短时间内贷款偿还的压力,又降低了存量房再入市的门槛,又给予了买卖双方更多的可选择性,降低了存量房在市场上的流通成本,为存量房交易市场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