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 萌 赵婧雯)“感谢你们,这笔救助金对我们家太重要了。”近日,泌阳县赊湾镇居民薛某对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2021年10月,薛某的儿子、儿媳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其儿子一怒之下将一瓶汽油顺着儿媳的头浇下并点燃,造成儿媳全身大面积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薛某儿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留下3个孩子无人照顾。薛某年事已高,家庭突逢巨变备受打击,再加上没有收入,无奈之下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该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为薛某的孙子、孙女申请了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司法救助是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公正、体现人文关怀的民心工程。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实做细做优司法救助工作,在办案中彰显司法温度,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2年以来,该院累计审批发放司法救助资金41万多元,惠及32个家庭39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助案件受理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前列。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因犯罪行为、侵权行为导致被侵害人或被侵害人及其家属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难而进行救助的一项制度,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院在实施司法救助中全面考虑被救助对象自身及所在家庭的特殊情况,结合救助标准、工作方式、办案效果等因素,充分体现了救济救助措施的及时性、充分性和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与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既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又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示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