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我们要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切实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其中,关于调查研究工作,应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调查研究是联系学习和工作的纽带,基层检察机关应不断深化对调查研究的认识,熟练掌握这项基本功,进一步提升能动履职的能力水平,灵活运用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
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就是努力方向、工作导向,调查研究不能泛泛开展,要奔着问题去、向着难处攻、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难题。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集中力量破解新时代检察实践中最需要关注、最需要解决的难题,坚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创新路、解难题、开新局,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发扬务实作风。调查研究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要在做实调研上做表率,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着力找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主动投身到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中,切实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准确了解和把握群众对公正司法的现实需求,探索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稳步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跟上、适应党和人民对检察履职的更新期待、更高要求。
用好调研成果。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不能为调研而调研,不能用调研报告代替调研成果,不能只调查研究、不解决问题。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化研究,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对关键问题和顽瘴痼疾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找到务实管用的破解之策。对调研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看准了就加紧部署、加速落地,让调研成果有效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作者系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