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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市热力公司积极答复供暖收费情况
  本报讯(记者 宋 玉)近期,随着供暖季的临近,市民很关心供暖收费情况,市热力公司客服员工热情地予以答复。
  针对大家关心的供暖收费问题,市热力公司员工告诉前来咨询的市民,根据相关文件,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按面积收费的小区,按每天0.2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如福利院、养老院,幼儿园、中小学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热等按照城市居民生活供热价格执行,即每天0.2元/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单位用热,按面积计费的每天0.25元/平方米;表计热水供热65元/吉焦。宾馆、商店、医院等经营性经营企业用热,按面积收费的0.30元/平方米;表计热水供热70元/吉焦。按表计居民供热蒸汽价格为140元/吨(供热公司未接手前),按表计工业、商业类蒸汽价格为23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