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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8日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
加强涉企社区矫正管理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管振华)“感谢党和政府,企业现在运营得非常好。”8月22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县城周边一家混凝土搅拌站走访时,经营者刘某高兴地说。
  2022年10月,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一年零六个月。从看守所出来后,刘某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由于停工数月导致营业额急剧下滑,但他并没有灰心,积极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3个月后,混凝土搅拌站逐渐走出困境。
  在社区矫正期间刘某了解到,社区道路路面破损严重、坑洼不平,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了不便。为此,他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利用自身优势,在工作之余组织员工义务修整道路。检察官对刘某在改过自新的道路上展现的坚定和努力表示赞赏,并鼓励他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
  2023年5月9日,检察官对全县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检查时发现,刘某的社区矫正定位系统显示其2月份多次离开正阳县前往汝南县、确山县,且均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检察官与刘某沟通了解到,因请假外出困难、审批程序烦琐,因此,他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便离开正阳县。检察官认为,民营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和就业稳定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跨市、县活动的情况,可以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随后,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县司法局与其他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面对面沟通,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以确保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在合理范围内行使请假权利,同时维护监管的严肃性和效果。
  7月27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司法局依法履行职责,对刘某作出警告处理,同时针对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确因企业生产经营有正当理由需要亲自处理的情况,应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确保审批程序简化但不简略,让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能够自由出行且受到有效管理。
  县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落实检察机关的建议,并制定具体措施。措施的落地为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提供了更加便利和灵活的请假机制,促进了本地社区矫正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紧密关注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民营企业对象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以检察能动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