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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1日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
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 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本报讯(记者 牛云强 通讯员周 聪)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近期,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一体化协同履职要求,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优势,依托“案件管理+线索办理”的线索管理模式,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4件,已全部完成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交。
  树牢制度引领,强化线索意识。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在破除业务壁垒、建设线索流转渠道上建章立制求突破。出台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分工职责,打造线索移送、流转、办理、反馈、考核一体化模式,推进数据管理和线索办理一体化融合。
  严格受案审查,密切部门协作。该院综合业务部主动担负线索移送管理的职责,在履行线索接收流转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案件受理关口优势,从案件受理审查着手,对照线索工作指引,筛查可能涉及案件承办部门以外的其他内设部门的相关线索,及时组织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就线索移送方向、监督线索成案可能性以及监督效果等进行分析研判,并成立临时办案组,达到一案多办的辐射效果。
  实施线索分类,加强跟踪督办。针对可以成案的线索,在接收线索后的3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针对需要上级或同级院办理的线索,报检察长审批后逐级向上级或同级院案件管理部门移送。
  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台账,定期统计分析线索移送和接收的数量、成案率、办案质效等,调研线索办理进度和工作难点,持续优化内部线索移送、办理、反馈机制。
  注重考核运用,敦促线索成案。该院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线索移送、成案及办理质效等内容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发挥正向引导和负向惩戒的作用,激励检察官能动履职,扭转就案办案的传统思想以及对线索移送的积极性、促进成案的主动性,切实提升移送线索的成案率;深化线索办理质效优先理念,综合业务部积极发挥在数据管理、业务统筹中的优势,立足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业务分析等职能,严格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将线索移送和案件办理质效一体考核,定期培育线索移送成案典型案例,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