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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2日
医保知识问答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我市一、二、三级医院住院,首次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900元,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