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 朝)6月9日,按照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排,市航运发展中心从即日起在全市水上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并于当日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党有关负责同志,市航运发展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海事处长,全市各航运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保持了平稳态势,涉海运输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上下联动、政企联合的良好局面。会议强调,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企业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细致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做到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和船舶业主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力争做到船舶安全设施齐全、人员配备到位,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自改装,做到船舶适航、人员适任。当前正值汛期,要扎实做好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工作。对于未撤销的渡口,要加强对过渡学生及乘客的安全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各县、区航务(海事)处要按照市航运发展中心制订的水上交通运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区域内的应急方案,并在“安全生产月”中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会议要求,要持续开展“三船一桥一港”等重点隐患排查治理,紧盯“四类重点船舶”,加强客运码头、渡口渡船、游船等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船舶非法从事砂石运输活动,船舶超载、非法载客、非法夹带危险品、船舶超航区航行、逃避海事监管、违章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提高事故预防和救助能力;加快水上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前期对于信息化建设工作已选定的5家企业作为试点,先试先行,利用科技手段管理企业,切实加强水上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