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黑豹物流部:
你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我局已于2022年9月23日对你单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702环罚决字〔2022〕13号),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书后,未履行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