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7日,接公安部门通报,我局对运输冻品的冷藏挂车鲁MEK280(车头)、鲁MLR51挂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运输的牛杂、牛副两种冻品共计1404箱,每箱约20公斤。承运人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与标识不符且经鉴定为伪造的假冒检验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我局依法对该批冻品进行了扣押。
因承运人多方联系无法联系到货主,也无法提供有效线索,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依法予以公告。
请货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所有权证明资料及扣押货物有效检疫检验证明到驻马店市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角5楼)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我局将按无主货物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