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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宝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的五年,是驻马店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不断焕发生机活力、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驻马店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五年来,市四届人大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9次,常委会会议45次,主任会议85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1部,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5个,开展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27次,检查1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8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6人次,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突出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始终坚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集体研讨,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开展集体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五年来,市委先后2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常委会及时学习研究、统筹谋划推进,确保市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具体工作中。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做到开展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制定重要法规等一事一报,五年来先后向市委书面请示报告159次,坚决执行党委决定和指示,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确保全市工作重点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围绕推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实事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2项具体任务,带队调研走访,深入乡镇村组、企业项目,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落实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二、始终坚持立法为民,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加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每部法规草案均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我市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坚持立法引领,持续提升城市形象。围绕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加强城市管理立法,先后制定《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驻马店市城市绿化条例》《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形成城市管理制度的“组合拳”,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提升城市“软实力”,制定《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高公民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秩序,制定《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以法治手段引导公众绿色出行,巩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成果。
  心怀“国之大者”,擦亮生态环境底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坚持“急用先立”原则,精准选题立项,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民意,制定《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用法治力量保护人民群众的“大水缸”。制定《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天蓝水净地绿的良好生态环境提供地方立法保障,切实擦亮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生态底色。
  践行人民立场,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制定《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围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驻马店成为让企业放心、安心、舒心的投资高地和发展热土。
  持续提质增效,擦亮“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金字招牌。市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把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高规格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人大立法联系点服务中心和3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一支由93名立法联络员和500名立法信息员组成的立法工作队伍,构建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网络。自2021年7月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河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站”“点”融合,成功开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同驻马店人民之间的“直通车”,积极打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驻马店样板”,高质量完成24部国家、省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现已通过的14部法律法规中,有48条修改意见被采纳,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常委会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自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监督促进市委决策落实。
  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常委会把监督靶心瞄准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突出“593460”发力方向,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监督工作办法,成立监督工作协调小组,明确职责任务,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加,综合运用市县两级联动、明察暗访、自查评估等方式开展了324次监督检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打出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的监督“组合拳”,6个执法检查组对9县1区、3个功能区和45家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查找问题104项,对12个县区、20个单位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有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市在河南省2021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中跃居全省第6位,进入第一方阵,被评为“河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先进省辖市”“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
  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听取审议开放招商、民营经济发展等情况报告,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六稳”“六保”任务有效落实。持续深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每年听取审议市级预算执行、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累计推动有关部门审计整改问题473项,切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区)人大预算监督专网,我市先后2次在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连续四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系列专项报告,实现国有资产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连续三年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先后组织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推动全市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报告,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美乡村”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我市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
  聚焦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行难”和加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和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368件,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685件次,重点督办信访案件118件,促进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依法解决。
  聚焦民生福祉提升强化监督。持续监督教育问题,听取审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全面改薄”情况报告,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对中小学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开展专题视察,推动新建改建一批学校、大幅增加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学位,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听取审议就业促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就业形势稳定向好。听取审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法一条例”、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全市中小学营养餐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一法一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改进6个方面问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听取审议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应急管理运行体系建设、气象“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市县联动监督,依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加强医疗改革、社会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监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四水同治”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创森工作、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情况专题调研、视察。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紧盯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组织系列执法检查,连续两年对《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执法检查,解决了一批多年未解决的水源污染问题。拆迁板桥水库上游禁限养区内种猪场1处,关闭畜禽养殖场、散养户240家,整治石材开采加工企业300余家,解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耕种问题,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餐饮企业17家,拆除违章建筑30余处,切实守护好全市人民“大水缸”。听取审议《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实地查看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督促市政府依法履行山体保护主体责任,全市注销矿权156个,关停整顿矿企85个,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听取审议《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推动污染问题整改,2022年以来,全市 PM10、PM2.5、优良天数三项指标均位于全省第二名,如今的驻马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四、始终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党的决策和意图顺利实现
  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8年协助市委出台“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行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行使。五年来,常委会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依法对财政决算、预算调整、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散煤污染治理、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总体规划、法治宣传教育、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18个,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换届选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加强指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15263名,选举产生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256名,为驻马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和组织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组织拟任命干部任前发言和法律知识测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切实强化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6人次,组织240人次进行宪法宣誓。
  五、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代表工作载体,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全面激发代表活力,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联系群众更加紧密。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和星级联络站创建工作,建成代表联络站(点)402个,1.5万余名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实现了全市乡镇和街道全覆盖、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全覆盖。市级领导带头进站,各级代表全员进站,累计开展调研走访活动1.2万余次,反映群众意见、建议1800余条。我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全市10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被省人大常委会表彰为“优秀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打造12个省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首批50个市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零距离倾听民声、全方位汇聚民意,有效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凝聚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
  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有效。优化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流程,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选任联工委牵头督办、联系工委归口督办、承办单位“一件一人”机制,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通过建立办理评价机制、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听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等多种方式,督促承办单位高质量办理。选取事关全局、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市四届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2件、建议1570件,督办重点建议46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代表履职实效更加突显。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轮训,邀请专家、优秀代表举办专题讲座,强化代表日常学习;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1600余人次,拓宽代表知政渠道。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人大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人大代表主题活动与代表进站活动结合起来,精心组织代表参加疫情防控、“万人助万企”、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全市中心工作,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发挥全市人大代表参谋助手、监督促进、模范带头、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五级代表履职档案,开展代表履职量化评价,推动市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代表履职更加积极主动、富有成效。
  六、始终坚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奋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始终把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着力提升人大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由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科学民主、落细落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
  狠抓能力作风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深入开展“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树形象”专题活动,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修订机关工作制度21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办法》,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数智人大”建设,率先建成全省首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系点视频会议和信息办公系统、市级党政专线视频会议系统,以数字赋能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讲好人大民主故事。唱响人大主旋律,传播人大好声音,突出宣传人大创新经验做法,累计100余篇宣传信息被省人大采用,11篇稿件获省人大新闻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经验做法纳入省人大系统典型案例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人大调查研究》刊发,“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视频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播出,并被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翻译成法文向世界宣传推介。讲好人大民主故事,突出宣传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成果,3篇调研报告在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参阅件》全文刊发,16篇调研报告获河南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出版30期《天中人大》杂志在各省市人大系统交流,人大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不断提升。
  加强上下协调联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完成立法调研、视察检查等工作152项,充分展示了驻马店城市形象和发展成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规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持续推动解决“一人一委”问题,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实现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和培训全覆盖。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还需要加强、监督工作还需要完善、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还需要提升等。这些都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改进。
  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和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工作中,大家体会最深的有五个方面:
  必须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是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们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实践证明,只有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大工作只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五年来,我们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者”,自觉做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市委部署、紧随时代节拍、紧贴群众需求,人大工作才能更有作为、更富成效。
  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五年来,我们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
  必须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更好体现人大工作权威和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是开展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五年来,我们始终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干工作,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才能保证人大通过的法规、作出的决议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加具有权威性。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地方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坚持制度自信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坚持把创新的理念融入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建设各方面,通过制度机制、平台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实践证明,只有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才能赋予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的内涵和使命,永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履行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和依法履职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落实。
  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精心谋划确定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制定《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等法规,开展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立法调研,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法治保障。完善立法听取民意的平台和载体,持续擦亮“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金字招牌,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鼓励公众参与立法,更多倾听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
  持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持续改善民生等,听取审议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医保基金监管、国土绿化、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对科技成果转化、牛羊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侨务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
  认真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文件要求,针对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大事要事,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为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统一意志、凝聚力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修订《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保证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和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
  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深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高水平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实现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示范点全覆盖。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解决好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强化新任代表培训和履职监督管理,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始终保持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干事创业之风,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驻马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团结奋斗,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