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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汝南县人民法院
院长开庭审案 助推府院联动
  本报讯(记者 王 珂 通讯员张 魁)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土地行政登记争议案件,被告汝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旁听。
  本案原告梁某于2007年向汝南县住建局缴纳了一处土地的市政配套费,第三人唐某于同年以竞卖形式从当时的汝南县国土资源局购得同宗土地的使用权。梁某与唐某因该处不动产权属争议,彼此间争论不休,历经多次调解也未彻底解决问题。
  当事人起诉后,汝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该院院长准确归纳此案争议焦点,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庭审秩序井然,法治教育广泛,为该院法官依法审理案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院长审理复杂行政争议案件,是该院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精神的一项举措,对加快法治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提高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比率,是该院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的具体实践,实现了涉诉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有效沟通,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