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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0日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
  本报讯(记者 张遥驼)近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联合出台《关于在市直、中央和省驻驻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
  《意见》指出,市直各单位青工委是由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青团组织具体运作的青年工作事务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本系统青年工作,是共青团的有效延伸和拓展。市直各单位有团员3人以上、符合建团条件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团组织;达不到建团条件的,应坚持党建引领、团青结合、青年为本、创新务实的原则,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努力构建“共青团+青工委”的新型团青工作体系和组织网络,更好服务青年成长发展。
  《意见》强调,青工委主要职责任务是引领青年思想、协调青年事务、促进青年成长、了解青年状况、凝聚青年力量、服务青年需求。各单位青工委接受本单位机关党组织(或基层党组织)领导。条件成熟的,可建立多级青工委,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意见》要求,市直、中央和省驻驻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青工委的组建,关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善于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出应有贡献。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措施,不断提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