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房户:
您们好!
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二条及附件十一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我公司依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政府部门要求,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和天气原因导致蓝天·澜湖小镇项目施工期间多个时间段出现停工。我公司为保证项目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原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延迟。
蓝天·澜湖小镇 A03、A05、A06、A07、A10、A13、A15、V06、V07、V09、V11、V12号楼交房时间依法合理顺延119天,交房时间暂定2023年4月30日前,具体交房时间以我公司向您发出的交付通知时间为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河南皓联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