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保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作出强调,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新期许和新要求。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依法能动履职,以扎实的工作举措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明确工作思路,确保公益诉讼正确方向。把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定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利益突出问题,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社会参与、检察监督”的公益保护格局,把开展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以法治手段帮助党委、政府解决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公益难题上,积极稳妥开展工作。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根本目的在于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根本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提醒、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的理念。公益诉讼问题复杂、牵涉面广,有效解决没那么简单,检察机关在履职中,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尽责,对发出的检察建议持续加强跟进监督,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检察建议落实落地。
聚焦工作重点,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把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局,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助力守护绿水青山。聚焦资源保护领域,结合县域工作实际,筑牢自然资源安全防线。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奖励、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助力守好政府“钱袋子”。聚焦英烈权益保护,重点办理英烈纪念设施、烈士陵园等保护和管理不善,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等侵权行为的公益诉讼案件,倡导崇德向善风尚。聚焦“等”外领域,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全面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注重协作配合,凝聚公益诉讼保护合力。不断强化与法院、行政机关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公益保护协作向纵深发展。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法院审判部门保持沟通联络,研究解决公益诉讼案件管辖、审理程序、证据规则、保全措施、责任承担方式、法律地位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以便推动案件及时、依法审理。保持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出台文件等,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增进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理解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现场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推进素能提升。通过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和能力。借助科技支持。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运用,借力科技提升检力和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能力。主动借助“外脑”。邀请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外脑智库”作用,为公益诉讼“聚智赋能”,提升办案质效。
(作者系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