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进入山林严禁带“火”。冬季天干物燥,火灾隐患突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切莫心怀侥幸,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在周边实施烧荒开垦、祭祀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生火、点放孔明灯等行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发生火灾有95%是人为因素,全市广大群众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不带火种进山林,可携带地图、手机,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
●山林中请勿吸烟,否则会受刑事责任,一点星星火,可毁万木林。当你进入林中或森林公园等自然风景区,请不要吸烟。
●山林中请勿点火野炊,在森林防火区、森林公园等禁止烧烤、野炊、点篝火,如果违反规定同样会受刑事责任。
●山林中请勿烧香焚纸点烛。请文明祭祀,以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哀思,自觉杜绝火灾隐患
●山林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及周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人人参与森林防火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