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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不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温情暖人心
□ 刘春蛟
  今年5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在西平县柏城街道韩桥居委会大院召开了一场不一般的听证会。
  这是一起由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少捕、慎诉、慎押”的工作要求,该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走访了当地居委会,查阅卷宗,综合多方面情况考虑,最终作出了对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并且在当地公安机关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虽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矛盾并未完全化解,需要进一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了使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达到教育群众、标本兼治的目的,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便在当事人家门口顺利召开了。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随后,听证员发问、听证讨论、评议等环节有序展开。最终,听证员均表示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同时犯罪嫌疑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受到法律的尊严,表示会从中吸取教训,敬畏法律,回馈社会。听证会当场宣布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并给承办检察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向参会群众介绍了公开听证的目的和意义,并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度,让检察机关办案更加规范,让法治建设更润人心。
  “我们检察官不能简单、机械地办案,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守牢法律底线的同时,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提供法治保障,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一个疏忽或随意就有可能影响别人的一生。”案件承办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