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管振华
“我的婆婆现在跟着我们一起生活,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婆婆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节凤云在对此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赵某进行回访时,赵某的儿媳说。
事情要从2021年9月7日说起。当天,赵某的丈夫贺某甲突发脑梗倒在菜地,邻居发现后通知赵某并将贺某甲送至正阳县人民医院救治。突如其来的噩耗让这个没经过事儿的农村妇女瞬间失了神,她未找到丈夫的身份证和社保卡,但救夫心切,于是想到向贺某乙借身份证和社保卡。起初贺某乙拒绝,但终究抵不过亲情,贺某乙将自己的社保卡借给了赵某。
当日,正阳县人民医院建议将贺某甲转至驻马店治疗。赵某知道到驻马店治疗意味着要花费巨额医药费,想到丈夫未参加2021年医保,为了减少家庭支出,她便将错就错继续用贺某乙的社保卡为丈夫办理住院,意图骗取医保报销。
在此期间,正阳县医保局接到匿名电话,举报贺某甲冒用贺某乙的医保住院。随后,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因此该费用未进行医保结算,赵某骗取医保基金未遂。后来,赵某的儿子向亲朋好友借了11万元自费处理。
2022年7月1日,赵某被抓获归案,公安部门侦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受案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但事出有因,在对赵某进行依法讯问时发现,该案确实不同于一般的诈骗案。
在法理和人伦面前如何作出选择,这成了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的难题。赵某冒用贺某乙的医保住院确实破坏了医保使用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但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无前科,且未造成医保费用损失,社会危害后果不大。检察官认为,一旦作出起诉决定,这个家庭将遭受二次伤害,很可能会击倒这个年近七十的农妇。
“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应审慎作出决定。”经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该院依法对赵某作不起诉处理。收到不起诉决定后,赵某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节凤云说:“法律惩戒恶是为了保护善,但是面对具体案件中牵涉到的一个个具体当事人时,善恶的边界、情理法的拿捏,常常不容易。针对老年人的案件,我们要主动为老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向老年人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