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 锟 通讯员 刘 莹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审查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必经程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纪法权威,净化政治生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驻马店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作用,通过抓规范、提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审理自办案件322件651人,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作出党纪政务处分557人、组织处理83人,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5人。
切实把好“三道关口”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案件审理工作是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更是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窗口。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全面审理、实事求是、独立审理、查审分离、集体审议的基本原则,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手续关三道关口,确保案件质量。
严把事实证据关。严格执行规则规定,以纪、法、罪证据标准全面审核案件事实证据,在充分尊重案件查办部门工作成果的同时,紧盯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通过严格移送审理标准、反馈补证清单等方式,引导帮助完善证据。先后对89件案件提出297条补证建议,退回补充审查调查32件、退回重新审查调查1件。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证据审核标准,排除案件质量隐患,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5件25人,均实现移、诉、判相一致,确保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严把定性量纪关。坚持执纪执法贯通,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审查调查组处理建议进行认真审核,综合考虑被审查调查人行为性质、情节后果、应负责任,认错态度、退交款物等因素,审慎稳妥提出定性量纪、处理问责意见。共提出改变定性或量纪意见72件,实现处分处理综合平衡、分类施策、精准量纪,推动提升执纪执法综合效果。
严把程序手续关。认真履行案件审理部门肩负的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运行、纠正内部工作偏差的重大政治责任,及时发现纠正案件办理程序上的问题瑕疵,提出完善程序手续、堵漏洞、改错误的意见建议93次,倒逼引导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规范程序、提升质量。
创新探索“三项机制”推动案件审理规范化
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必须树立系统观念,站位全局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增强权威性、广泛性和有效性。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创新探索“三项机制”,着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建立重点案件提级协审机制。扎实推进“铁案工程”,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对疫情防控、涉黑涉恶等领域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提级协审。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在作出处理前按规定上报市纪委监委协审把关,防止出现处分处理畸轻畸重、标准不一等问题。2020年以来,共协审案件546件1357人,给予党纪处分575人、政务处分277人,组织处理580人,移送司法7人。强化协审成果运用,将协审情况作为案件质量的晴雨表和警报器,综合运用审理部门的“富矿优势”,定期梳理各专项活动案件协审情况,汇总分析问题,注重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体制机制问题及监管漏洞,研究提出防治建议,督促引导相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确保精准稳慎科学有效实施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建立审理文书流程规范化机制。积极对标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实现从“入口”到“出口”闭环管控。加强内外沟通协作,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适用有关强制措施的暂行规定》《关于推进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若干规定(试行)》,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顺畅、诉讼顺利。
建立服务保障业务指导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立足工作实际,创新业务指导方式,积极构筑案件质量共同体。认真做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工作,主动与办案部门加强沟通,在事实认定、证据调取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引导取证帮助固定事实,为后续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追诉提供保障。针对办理县区纪委监委报批、备案案件以及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总结分析,印发案件质量常见问题清单。在对共性问题分类研讨、集中答疑的基础上,编写《审理提示》7期用于指导办案工作,有效解决办案部门“把不严、拿不准、定不好”的问题。
一体推进“三不腐”
做实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是为了打击腐败毒瘤,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和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受处分人“奖金照领、先进照评”问题,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扎实推进处分执行“缩水走样、打白条、打折扣”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分级自查、逐件甄别,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1023个、涉及683人,追缴资金351.76万元。深化专项治理成果,聚焦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等重要执行事项,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共同建立处分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出台《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坚决纠正和防止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开展典型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紧扣“三不腐”一体推进,在换届选举、干部提任等重要节点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活动中,联合宣传部门,选取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相关公职人员旁听新蔡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靳某某,平舆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卞某某,平舆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范某某受贿案等21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判,听取被告人现身说法,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把“写在纸上的教训”转化成“刻在心里的敬畏”。
深化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在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有力度的同时,践行“治病救人”有温度,2018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开展对受处分处理公职人员和监察对象回访教育工作,现已重点回访3328人。在回访中,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充分发挥纪法教育功能,注重从思想上帮教感化,促使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真诚悔过、唤醒初心,既体会到纪律法律的公正威严,又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温暖,不断凸显案件查办的治本效应,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