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1日
电费降价背后的故事
□ 贺 楠
  6月,确山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巡察时,部分小区居民反映电费过高,引起巡察组的注意。
  “国家出台的文件里说了,居民用电有优惠,但我们小区的电费为什么没降?”一名业主说。
  巡察组工作人员随即到该小区实地走访查看,在与小区居民及物业管理公司职工交谈中了解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自身利益考虑,将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电摊派给小区居民,按照0.7元/度向小区居民收取,比一般居民用电价格高出许多,损害了小区居民利益。
  针对该问题,巡察组认真研究了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规范非电网直供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向县发改委咨询了有关情况,得知县市场监管局对非电网直供价格行为具有监督检查职责,对存在不合理加价行为的非电网供电主体应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该问题虽小,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县市场监管局作为物价监管部门,有责任对用电不合理加价问题进行监督管理。要立即向县市场监管局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到位,并做好日常监督,防止问题反弹。”巡察组组长说道。
  “小区物业公司上午贴出公告,我们小区从9月1日起按0.568元/度的价格收费,电价终于降下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整改通知下发5天后,巡察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打来的感谢电话,称巡察组为他们解决了生活中实实在在的问题。
  “巡察就是要主动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