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人民币的管理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制造、贩卖、使用假币是违法犯罪行为,每个公民应该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假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陈某使用假币案
2017年,陈某多次以掉包方式使用假币购买香烟和手机,共使用假人民币109张,造成被害人损失13119.8元。
判决结果:2019年11月,北京市某法院以使用假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案例二】杨某某持有假币案
2018年,杨某某携带114450元假人民币被抓获,后从其住处查获880700元假人民币。
判决结果:2019年5月,云南省某法院以持有假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案例三】王某某出售假币案
2018年,谢某某通过唐某某找到王某某购买假美元160500元。
判决结果:云南省某法院以出售假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以出售假币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警示:制贩假币,国法不容!
(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