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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勇毅前行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工作综述
     市检察院领导看望慰问司法救助申请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全市未检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线上公开听证。

    送法进校园。

    全市检察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推进会暨素能提升交流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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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 珂 通讯员 井海燕 龚楠楠

 
  铮铮誓言凝正气,熠熠检徽耀天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大力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检察职能,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智慧检务保障水平,不断打造驻马店检察优质品牌。
  十年来,一项项检察工作亮点频闪、一个个榜样可敬可学,烙下了驻马店检察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历史印记,激励着驻马店检察人在守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勇毅前行。
  加强政治建设 筑牢政治忠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检察工作首位,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检察实践、推动全面发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讲政治的要求更深融入检察履职。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发挥检察职能 落实重大部署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驻马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主合法权益犯罪,批捕了一批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及金融管理秩序。同时,着力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查处了一批淘汰落后产能暨关闭小企业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起诉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
  着力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全市“三山”整治攻坚行动,“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持续深化。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城市黑臭水体”“基本农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918.5亩、治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848.6公里、整治固体废物2222.3吨,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387亩。
  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健全检察机关调研督导、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等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和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仅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4人,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3人;向41名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发放救助金82.2万元;落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开展“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试点,解决涉农问题47个。选派检察人员62人次到27个村驻村帮扶,市人民检察院被市委表彰为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盯案件,倒排工期,确保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李某等10人、刘某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提起公诉。全市两级院共排查、移交“保护伞”线索62条,受理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6件337人,市域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推动“四大检察”助力转型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发展、新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
  以“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目标,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履行普通刑事犯罪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市域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组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捕诉一体”改革、“诉源治理”等重大问题专题研讨。举办政法同堂培训班,大力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努力探索法律监督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开展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纠正刑事执行违规违法行为。
  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观念和更高的权益保障需求,落实“定分止争”司法理念,通过开展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案件和解、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针对违法送达、超期审判、消极执行等影响群众司法感受问题,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
  以能动履职为着力点,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加大生效裁判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对行政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围绕严重侵害公民实体权益、企业合法权益等行政诉讼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司法救助等方式,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以发挥监督职能为抓手,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公益诉讼“4+5”法定责任,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权益1.9亿多元,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90多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围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高层小区二次供水水质等开展专项监督。针对基本养老金发放等领域存在的违规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强化国有财产保护。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强化监督质量,固化“回头看”工作成效,聚焦问题,从严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司法为民 推动社会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有效化解涉检矛盾纠纷,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积极参与电信网络犯罪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网络侵权等犯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力维护了社会平安和谐。
  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做到案件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延伸职能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主动上门帮助解决涉农问题。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努力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选派优秀干警驻村帮扶,参与对27个治安混乱村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担任帮扶村委第一书记、帮助健全村委组织机构等形式,促进帮扶村由乱向治转变,有效加强了基层村委会建设,夯实了执政根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办案向群众释法说理、讲清政策、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通过惩戒和帮教相结合,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元综合救助。全面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检察职能,针对不同未成年人群体创建“向阳花开工作室”“正阳花开工作室”“风信子守护计划”等未检团队。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办案需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208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院领导、未检干警和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检 展现检察担当
  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四个经常”,落实“四个从严”,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时刻绷紧廉洁从检之弦。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折不扣落实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推进和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新时代检察监督能力,切实打牢干警能力素质基础。先后组织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新任职检察长素能提升交流培训班、市人民检察院中层干部素能研讨班;组织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相关业务骨干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等高等学府学习培训,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综合能力素质。
  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同级人大报告、通报检察工作27次。制订落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工作方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进校园、禁毒宣传等各类主题
  “检察开放日”活动16次。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
  位、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3名干警荣登“中国好人榜”;60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精品案件、优质案件;十个基层院全部获评省级及以上
  文明单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驻马店检察人将不忘初心,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用智慧和担当续写辉煌,再谱华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版图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