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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3日
斩断利益链 幸福夕阳红
通讯员 李 红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形式花样百出,很多老年人掉入诈骗陷阱。在全国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对重点监督领域、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依法履职。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专项活动要求,致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筑牢公民个人信息防火墙。
  2021年3月,孙某伙同他人联系遂平县某基层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马某等人,让马某在办理业务中利用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尚未注册淘宝、抖音账号的便利条件,窃取老年人的身份信息和验证码。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孙某等人共窃取并出售给他人上千条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用于注册京东、淘宝、抖音等账号。孙某从中获利近8万元,马某获利3900多元。孙某还伙同他人在南阳市镇平县、唐河县等地采取同样手段牟利1.3万多元。2021年10月,孙某等人被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检察部门认定孙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2021年11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正值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实施,刑事检察官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了解案情后,进行了会商研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检察官认定孙某等人实施窃取老年人个人信息犯罪的时间长、区域广、获利多,已不再是简单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而是对不特定的老年人群体个人信息的侵害,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鉴于此,该院对孙某等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最终,法院以孙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5万元;马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永久删除其所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注销获取信息的相关账号。
  案件圆满结案,但检察机关深化对老年群体权益保护的步伐并没有停止。为推动溯源治理、长效治理,建立健全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遂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通信公司管理漏洞,向该公司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严格规范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特别是要保护好老年人的个人信息;要强化人员管理,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安全承诺制度;要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增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要强化技术支撑,做好风险防控,织密老年人个人信息防护网。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吸取教训,在行业内开展整治行动,强化监督管理和做好信息安全闭环管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实落细。
  一个案例胜过无数次说教。2022年6月中旬,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成员带着相关案例走进老年人纳凉的公园、街角,开展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防诈普法宣传活动,打通反诈骗“最后一公里”。现场的老年人听了检察官的宣传,纷纷竖起大拇指为他们点赞。
  今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跟踪通信部门对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从源头上遏制养老诈骗,更好守护老年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助力遂平经济高质量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