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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6日
艾滋病科普知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除艾滋病歧视:社会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歧视,不利于控制艾滋病传播。有感染风险的人群因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检测,不了解自身感染状况,会妨碍其采取预防措施,增加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风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感染者不能积极面对生活,甚至产生报复和危害社会的念头。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若继续同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则为故意传播。《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