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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探索新渠道新模式 提升办案质效
  本报讯(通讯员 任麒霖)近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确山县公安局深入沟通协调。
  会上,检警双方共同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等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涉及的法律规定。通过会商座谈,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流程、证据标准,统一了标准尺度。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强化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和审查逮捕等诉讼环节的协作配合途径,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不断探索监督与配合的新渠道、新模式。至目前,该院已先后联合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5次,发现监督线索2件,监督立案2件2人,积极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提升了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和刑事案件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