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耿旖旎)近日,遂平县公安局沈寨派出所携手群众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
5月21日,遂平县公安局沈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徐庄村走访时,听到詹堂组村民孙先生说,在自家院里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幼鸟。
随后,民警前往现场,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在孙先生家院内角落里,经初步查看,猫头鹰幼鸟虽无明显外伤但无法起飞。民警了解情况后,向孙先生借来一个笼子,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幼鸟装入笼中,并对孙先生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赞扬和感谢。
为了确保猫头鹰幼鸟的安全,民警立即与遂平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将猫头鹰幼鸟移交给工作人员,由他们进行救助。
民警呼吁,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