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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7日
“正阳花开”更护花
  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张红旗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孩子对于家庭、社会的意义重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对未成年人犯罪之后进行挽救十分重要,我们必须尽己所能。”在正阳县人民检察院,该院“正阳花开”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干警用实际行动为孩子们的未来描绘出一片蓝天。
  “正阳花开”未检工作室现有10人,是一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队伍。该工作室内用大树、小树、太阳、笑脸组成的图案,寓意着检察干警用双手守护着未成年人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探索“检察+企业+学校”护苗新模式。2018年8月,“正阳花开”未检工作室正式挂牌。该工作室以简约温馨为基调,一方面搭建涉罪未成年人放下心理负担与检察官融洽交流互动的平台,另一方面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教育宣传等服务。2020年11月,高标准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实施“检察+企业+学校”护苗模式,借助各方力量延伸帮教触角,为16周岁以上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行为矫正、生活关怀、文化教育、技能培训、职业规划等服务。组建观护帮教工作小组,检察官通过“一对一”帮教,采取德育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社会实践等措施逐步增强其法治观念,并定期出具帮教考察报告,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依法办案,护航未成年人青春扬帆。“非常感谢检察院为我的学业考虑,办案检察官做了大量的工作,让我有机会重返校园。我体会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也感受了法律的温度。”2021年6月7日晚,马某酒后在李某家门口小便,李某见状与马某发生争执并厮打,造成马某鼻部受伤,李某投案自首。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该案属于因偶发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属刑事和解范畴。犯罪嫌疑人李某是郑州某大学大二学生,对李某讯问时,其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深感后悔,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以弥补过错。检察官通过询问调解意向,促成双方达成和解。2021年11月16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延伸职能打造立体化预防保护体系。“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得怎么样?“正阳花开”未检工作室通过各项举措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制度“保护伞”。
  2019年6月21日,“正阳花开”未检工作室向正阳县教育局公开送达了“一号检察建议”,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察等建议。2021年4月27日,向正阳县公安局发出加强对旅馆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填补未成年人保护漏洞,预防类似涉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发生。针对部分学校普法教育“短板”的实际情况,该工作室建议采用“员额检察官+助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方式面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每组负责一至两所学校,针对所负责学校“一对一”开展法治教育。每年开展巡回法制教育讲座8次,受教育师生1万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