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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0日
正阳县人民法院
“红黑榜”体制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王树恒)今年初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和办公楼及公园、社区设立了失信被执行人“红黑榜”,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引发群众热议。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院通过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红黑榜”行为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不主动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特别是查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使其在高消费、贷款、就业、出行等方面深受影响,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通过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曝光黑名单,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今年初以来,该院已累计将59人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7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该院通过诚信承诺、失信防范、公开披露等手段,弘扬社会公德,推进诉讼诚信,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权威、为正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