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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7日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评为2020年度驻马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本报讯 (通讯员 高 静 海洋)近日,市河长制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0年度驻马店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河长进行表彰。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被评为先进集体。
  近年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与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形成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调查机制,便于及时固定证据,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2020年,该院召开座谈会5次,相互移送案件线索3次,办理案件3起,保护被破坏的河道4条。
  建立联合巡河制度,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相结合,构建河湖治理长效监督模式。2020年,联合巡河10多次,涉及点位20多处。该院在巡河中发现案件线索2件,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效治理。
  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每周五相互派遣人员到对方单位值班,增强案件线索移送的及时性和沟通的有效性,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密切配合。在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中,该院与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驿城区水利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整治行动。行动中排查出问题线索5条,均已得到有效治理。
  2020年7月28日,10多家单位在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各单位一致肯定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河长+检察长”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驿城区河长制办公室聘请驿城区人民检察院鲁正宇、陈靖、张豪等同志为驿城区检察官河长,并向他们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