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新成 通讯员 蒋军华)12月2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导组带领汝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深入中交二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罗高速公路3标段汝南境施工场区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在大气污染、公路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约谈。
在施工现场,督导组首先查看了施工企业物料堆放、土方作业和建筑石材公路运输情况,对发现的堆料场未覆盖、土方作业未采取有效防尘,公路运输物料疑似存在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汝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针对现场查看时发现的问题,当场给予中交二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罗高速公路3标段项目部下发了《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
其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导组会同汝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项目施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施工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合法运输建筑材料。上罗高速公路3标段项目施工所需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一律严禁使用加帮改型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及合法装载严禁超限运输。规范源头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汝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高速公路施工项目施工物料搅拌站纳入源头监管范围,对出现违法运输行为的将依法实施处罚。落实环保要求,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堆积易扬尘物一律进行抑尘网覆盖和扬尘施工采用密闭作业,加大喷淋设施设备配置力度,出厂车辆一律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最后,上罗高速公路3标段项目部负责人表示,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