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呼建波)12月21日,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的工作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要求,2022年1月底前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等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
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市内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广告经营管理单位等开展自查整改。要求相关传播平台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进一步完善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校外培训机构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重处罚。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还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范围。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校外培训机构,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随机抽查频次。对于多次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或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传统媒体,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电商平台和其他互联网企业,坚决依法处置。坚决杜绝公交车、候车亭、各类户外广告媒介含电子显示装置播发校外培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