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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7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履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 (记者 王 珂 通讯员 徐兴龙)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结合该院办理的穆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向汝南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对存在的农兽药经营管理不严格、本地生畜禽养殖环节违规违法使用禁限药物等问题,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日常监管措施,保障县域畜禽类产品质量安全。
  汝南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召开检察建议整改工作落实部署会,成立专门整改工作小组,立即采取工作措施。随后,汝南县农业农村局多次联合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畜禽肉品、水产品等,加大对农兽药质量的监测和检测力度,加强农兽药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使用农兽药的违法行为。同时,对汝南县规模养殖企业重新摸底排查,实行一对一指导,树立安全用药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安全用药培训,对畜禽屠宰实行贯通式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