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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1日
中共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6日至5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开展巡察,7月14日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期间,市供销合作社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16次党组会议、2次专项整改小组会议,组织5次专题学习,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120人次,建章立制16项,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强化理论学习。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整改以来召开16次党组会议,以第一议题学习形式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丰富学习方式。6月以来,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开展研讨交流2次,到结对帮扶村上党课1次。注重成果转化。7月29日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暨整治和促进改革治理工作推进会,对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对整治工作加压驱动。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对系统基层社和恢复重建情况进行摸排,并采取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方式弥补恢复重建缺口。对10个县级社的直属企业进行摸排,指导县级社分类施策,积极整改。印发《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指导为农服务中心健康发展。修订《市供销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与派驻纪检组联合下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三)扎实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召开整治和促进改革治理工作推进会,学习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整治工作的指示,深化对整治工作的认识。下发《关于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开展自查的通知》,开展摸底排查。建立专项整治周报告制度,坚持每周收集整改进度相关信息。对西平县、遂平县、驿城区3个县(区)社进行专题督导,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专门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建立目标责任制,市社党组与直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工作机制,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每半年听取汇报至少1次。加强阵地建设,在门户网站开辟《时政要闻》栏目,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关于管党治党不严,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坚决问题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武装,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制度。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等5项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遍”检查,更新报送廉政档案63人次。收集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6项。
  (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制度,规范公文处理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强化统计工作和作风建设。开展批评教育,责成相关人员作出检讨。坚持举一反三,对今年以来机关行文全面排查,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修订《市供销合作社信访应急预案》等,加强矛盾排查和化解。对近两年特殊利益群体进行排查,对本次巡察交办信访案件建立台账,转办督办。督促县(区)社共同做好特殊利益群体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局稳定。
  (四)狠抓资产管理工作。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清查,对持有的社有资产核对、统计、坐实数据。督促县(区)社和市社直属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方案,规范招租程序,纠正违规合同,清收被侵占资产,推进整改落实。
  三、关于班子建设不强,机关党建和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将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安排等纳入党组讨论决定内容,避免以党组(扩大)会、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决策。指导县(区)社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并强化落实。指导驿城区、汝南县、新蔡县分别于今年6月上旬前健全“三会”制度,至此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完成了“三会”制度建设。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通知》,明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10项制度。通过自学、集中学、专题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等。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制订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开展党费收缴自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
  (三)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机关科级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制定《市社直属企业经理层职数设置意见》,对直属企业干部配备情况进行排查,核定经理、副经理设置人数。指导县(区)社对基层社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摸底,对存在的“1人社“”无人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人员调整。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力,部分问题未真改实改问题
  (一)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制度,深化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对照检查,查找出问题,建立台账,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巡察整改周报制度,每周五收集最新整改进展信息,每周一召开专题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成立5个督导组,指导县(区)社落实整改,跟踪问效。党组书记对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提及巡察整改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二)强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出台《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加大指导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力度。修订《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责成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举一反三,推进整改问题落实。督促遂平县、新蔡县巡察反馈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将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6-2813882。
  通信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西段广安大厦16楼1617房间。
  邮政编码:463000(信封请注明:对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zmdsgxhzsdb@163.com。
  中共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