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昆鹏 廖 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检察机关围绕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以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现结合当前检察工作现状,对检察工作“五化”应实现的目标进行论述。
标准化建设应化纷繁为有序
检察业务标准化,明确了检务规程,使检务工作不再纷繁杂乱,变得有章可循。司法办案流程要明晰,标准化建设应进一步细化司法办案流程,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更系统、具体、完整;司法办案要规范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能够使检察干警特别是新进检察干警,准确规范开展司法办案工作;要健全现有考核标准,引导检察干警提高工作质效,充分激发干警的工作动力。
智能化建设应化技巧为智慧
智能化建设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手段,智能化既能及时准确反馈案件信息,又节约了办案成本。
检务保障的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要全面实现智慧检务的发展目标,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深度挖掘检察工作规律,顺应协同趋势,建立高度共享的智慧检务平台。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充分利用“三远一网”平台,构建“互联网+检察”智慧检务新模式,做到减少接触、不减效率、弹性办公,确保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
现实情况的需要。受网络技术进步和智能手机普及的影响,人工智能、云技术、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资源使用越来越广泛,目前犯罪手段更趋网络化、信息化。
精细化建设应化粗放为细致
精细化的背后是对事业的执着追求,是上下一心追求极致的思维模式,能使单位的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在提升办案质量上,精细化后形成的标准或规定,又成为更新、更高层次的规范。
在强化过程控制上,如初查、立案、批捕、起诉等,更要精心设计,以减少因执法的随意性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在加强协作沟通上,各单位之间、各部门之间、各程序之间的有机配合,能提升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
专业化建设应化晦涩为浅显
专业化建设是运用法律人的智慧,使晦涩难懂的法律变得通俗易懂。
成立办案团队,使办案人员对于同类案件的犯罪性质、犯罪手段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能熟练掌握,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培养骨干,完善知识结构,由于现代犯罪手段具有复杂性,需要检察干警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以便打击犯罪。
规范化建设应化抽象为直观
档案管理规范化。按照“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对照档案数字化工作相应技术规范和工作指南,加强对关键节点的把控。
检察活动规范化。要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思维观念,在检察队伍中大力倡导对程序、标准及规则的认同,并积极推动其进入实践层面。
日常报告规范化。坚持“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做好本单位记录报告工作,对漏报、忘报的及时在月报告中补报。
检察机关要以“五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拼争一流业绩,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新时代服务。
(作者单位:汝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