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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
监督促公正 听证解心结
  本报讯(通讯员 马莉冉)10月26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针对于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一案,以公开听证的形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达到案结事了。
  2013年 5月,西平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魏某签订《购房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合同,用部分房屋抵偿魏某的工程款,并将涉案房屋钥匙交予魏某。2019年2月,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卖给于某,并签订购房合同。2020年10月,于某在未领取涉案房屋钥匙的情况下,更换门锁装修入住。
  魏某得知后,遂向法院申请要求于某停止侵害,并返还涉案房屋,法院经审查认定,于某的行为妨害了魏某对房屋的占有权,判定于某将房屋返还。判决生效后,于某向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于某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公开听证。听证会当天,检察官听取当事人和听证员的意见后,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耐心细致向于某释法说理,最终帮于某解开心结。
  据悉,本次公开听证是继10月20日《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取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的办法》出台后,西平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所办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