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公 告
  上蔡县宏源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新农畜禽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申请人河南上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蔡县宏源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新农畜禽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选定仲裁员通知书、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书面答辩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由仲裁委主任指定仲裁员审理此案),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天(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0396-2620267
  驻马店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