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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为残疾人就业办实事 助力残疾人自主创业
我市多渠道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新理 姚 晶)为贯彻落实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近日,市残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16~60周岁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渠道做好16~60周岁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目标,开展高质量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根据要求,我市要积极搭建多种类残疾人就业平台。围绕市场需要,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开展盲人按摩、电子商务、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直播销售等就业市场需求大、见效快的就业工种。残联要主动与人社部门对接,共享人力资源平台和培训资金,有针对性定向输送残疾人就业培训人员。积极开发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创意特色就业项目,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就业,实现残疾人就业增收。对符合条件、有自主创业意愿的残疾人,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对接人社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就业服务、心理咨询等工作。对企业规模较大、可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较多的用人单位,要开展16~60周岁残疾人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可以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和扶持。
  我市多层次、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录(聘)时,适当设置残疾人工作岗位,同时在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给予适度放宽。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基地和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扶持困难残疾人产业发展,安置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引导用人单位针对残疾人状况,对工作岗位进行主动适应性调整,努力实现“以岗适人”。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适时举办残疾大学生、残疾人应届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在保护残疾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平台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开放与就业相关的残疾人信息。协调对接设置有公益性岗位的职能部门,扩大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中有利于残疾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比例,帮助更多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