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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立
  记者 高君瑞 见习记者 殷瑞杰
  在“两条例”贯彻执行中,市人民检察院如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怎样提升自身服务保障现代化驻马店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日前,记者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立进行了专访。
  “具体工作中,我们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深化法治意识、树牢法治观念,自觉把‘两条例’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取得更大成效。”吴文立说。
  市人民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检察信箱、举报电话等渠道,打造“访、网、信、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通道。对破坏营商环境的控告、申诉、举报,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办理。自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25件,及时分流、优先办理,已经全部化解处理。
  在依法平等保护从事市场活动经营者人身权方面,市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以来,两次组织对全市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进行排查,同时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人士人身权益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权益黑恶势力犯罪5件46人,提起公诉5 件46人。
  吴文立介绍,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群众信访首办责任制,件件能落实、件件有回复;完善与工商联定期联络机制,借力工商联涉民营企业权益投诉平台,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投诉。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吴文立说,当前涉企立案监督、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和行政再审检察建议还是空白,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涉企执行活动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抓好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实上需要下大力气。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吴文立说,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对“两条例”的再学习、再宣传,提升贯彻“两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好专项活动,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平等有序的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持续加强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各类市场主体人身权、财产权、经营权。持续提升干警检察监督能力,把办好案件与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健全、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落实信访首办责任制,了解企业诉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服务保障职能,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驻马店建设提供高效的检察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吴文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