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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1日
公 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需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及控制区外100米内的广告塔进行全面清理。请位于市区汝河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东南角50米(金桥办事处大郭陈庄组土地)广告塔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咨询电话:18336460585),逾期未拆除,我单位将视为无主物全权处理。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高新区金桥办事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