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正阳县供电公司 关于解除鲁付生和张定伟劳动合同的公告
鲁付生、张定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及《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第六章第五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农用电工鲁付生经法院判决因犯寻衅滋事罪,公司农用电工张定伟因犯滥伐林木罪,条件成立,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正阳县供电公司决定与其二人解除劳动合同。
请鲁付生、张定伟到国网正阳县供电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特此公告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正阳县供电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