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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3958845166、注 册 资 本300万元)董事及驻马店市江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799178730A、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决定,甲方拟吸收合并乙方,合并完成后,甲方继续存续(合并后注册资本300万元),乙方将解散注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甲方承续,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江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